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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1号办公楼1911会议室室内工程改造服务(含消防改造)综合评比公告
2026-02-13 17:18:13   来源:政协办公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1号办公楼1911会议室室内工程改造服务(含消防改造)

  采购方式:综合评比

  预算金额(元):79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79000.00元

  采购需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1号办公楼1911会议室室内工程改造服务(含消防改造)(具体内容详见综合评比文件采购需求规定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工期7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如不提供本承诺书须提供财务会计制度);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3.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在“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鲜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三、获取综合评比文件

  时间: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7日(综合评比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方式:邮箱(1780337994@qq.com)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2月28日14:30:00 (北京时间)(从综合评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1号楼七楼西会议室

  五、开标

  时间:2026年2月28日14:30:00 (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1号楼七楼西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综合评比文件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1780337994@qq.com)报名并获取综合评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获取综合评比文件者,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政协网(http://www.nxzx.gov.cn/)。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综合评比征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50号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龙

  联系方式:13007978811

  附件:投标报名登记表         

       发布日期:2026-2-13


【责任编辑】:包瑞